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吗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吗,如果在上下班途中不是因为本人的故意或者是主观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和交通有关系的,任何的事故造成的伤害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本文内容为大家介绍更多的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吗。
问:要是发生,在执行工作期间,能不能认定工伤。比如自己被交管部门定为全责时,能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答:《工伤条例》(国务院375号令))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国务院375号令并没有限定责任方。
《北京市实施办法》(市政府140号令)对此规定“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
因此,应依据上述规定到所在区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认定工伤可以吗
某机械厂职工邓某驾驶单位货车送货至外地,在返回单位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邓某身受重伤。交警经调查,认定邓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不久,邓某亲属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对此,有人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只有职工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一、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
第二、如果该职工在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在用人单位安排下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无论驾驶员本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一情境下的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补偿原则,职工如因疏忽受伤,即使是违反单位的操作规程,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如果职工不是驾驶员,但是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无论该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责还是次责,同样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因此,本案中,邓某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在此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不是因为本人的故意或者是主观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和交通有关系的',任何的事故造成的伤害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要是在上班下班途中。
二是必须是交通事故。
三是必须是不能是在自己主观上的,职工要在事故当中不负主要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工伤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需要受害人的身份证和相关的证件,还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详细资料,如果当时现场有一些目击证人,也要把他们带到现场或者进行笔录,做好相关资料的采集盒收纳。
2、如果在现场,当时有目击证人也要拿到,目击证人的相关的身份证等个人资料。
3、其实还要拿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协定,证明受伤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4、还有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拿出国家经过正当程序批准的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以及关于工商部门依法下发的一些查询证明。
5、还有要需要呃受害者。也就是劳动者要拿出在医院进行的看病的门诊的病例,如果进行了住院治疗,那么住院的病例,还有劳动者的病情的诊断书,诊断证明都需要带上。
6、如果受害者的病情很大,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自己亲自申请的,可以需要他人的帮忙申请,那么这种授权委托书和代为申请的人,都需要将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交上。
7、以上所说的所有的纸质资料或者是复印件,以及相关的材料提交的时候都需要是用a4纸打印,有的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的也要给相关的部门提供原件进行相应的审核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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