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的岗位协议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服务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换班,外部人员顶班、私自脱岗。
3、超市收银人员实行站立式服务,唱付唱收。
4、工作时间禁止玩手机、发信息或接打私人电话。
5、做好微笑服务工作,正确使用文明用语,始终保持热情、周到、主动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6、工作期间不准聚众闲聊,嬉笑打闹和一切与本岗位无关事件。
7、对出售商品做到及时清点定期检查,发现损耗变质商品及时上报调换,对因员工操作过失造成的损失则由员工承担。
8、保证营业场所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商品货架陈列整齐、美观。
9、当班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收小费、礼品或侵吞顾客遗留物品。
10、严禁私自拿取超市商品供自己享用或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服务区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服务区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一切后果自负。
11、超市从本月起执行月底库存商品盘存误差率为本月总营收的千分之二的标准,盘存结果未满误差率内的'金额作为绩效给予当班员工全额奖励,超出误差外的金额则由当班员工全额赔偿。
12、对故意抬高商品价格出售,因服务质量等行为引起各类投诉事件的,追究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从重处罚;故意抬高商品价格出售当事人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处以5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当事人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扣发所有工资酬薪,当事人辞退处理并上报相应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13、超市所有员工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
14、所有员工须无条件服从服务区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调动、工作调换及工作安排。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
部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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